加拿大航空公司Air Canada因航班超售导致一对夫妇被送往加拿大多个机场,而航空公司因卖超承诺给这对夫妇的替代航班从未实现,这对夫妇多年来计划的假期就此毁于一旦。
一家小额索赔法院已下令加拿大航空公司向这对夫妇支付1万元。
育空地区小额索赔法院做出了一项严厉的裁决,认定这对夫妇受到了航空公司的 “无耻对待”。法官Katherine L. McLeod写道,加拿大航空公司多次违反了《航空旅客保护条例》(APPR),让这对夫妇经历了 “可怕的经历”。
APPR 规定了航空公司在航班取消、延误和行李损坏等情况下对乘客应尽的义务。
据悉,这对夫妇住在育空地区,为了能在没有孩子的情况下第一次度假,他们攒了三年的钱。他们为三个孩子安排了九天的休假和托儿服务,这九天他们将在古巴的一个度假胜地度过,这次旅行原定于2023年2月。
根据法律裁决,当他们抵达多伦多搭乘加拿大航空公司的航班前往古巴时,他们发现该航班已超额预订。他们被告知,如果他们自愿放弃座位,他们将获得补偿,并被安排在当天晚些时候起飞的美国航空公司的航班上,该航班最终可以将他们送往古巴。
该决定指出,加拿大航空公司承认这种情况属于 “超额被迫拒绝登机”。原告决定接受该提议,但几小时后发现他们无法搭乘该航班,也未被告知原因。根据裁决,这对夫妇被转飞蒙特利尔,以为那里会有替代航班,结果又被送回多伦多,然后再转飞埃德蒙顿,加航没有提供任何前往古巴的途径。
最后,这对夫妇购买了一张飞往墨西哥坎昆的机票,试图以某种形式挽回假期,但这需要他们请更多的假,这意味着收入的损失。
法官认为,最初的拒绝登机导致了 “巨大的压力”,加航 “完全没有 ”履行其 “沟通义务”。APPR 规定,如果承运人为自愿放弃超售航班座位的乘客提供优惠,例如为其预订其他航班,则必须在航班起飞前向该乘客提供书面确认。
这对夫妇并没有收到该确认。
判决书称:“加航似乎甚至没有证据证明与 Air Transat 或美国航空公司进行过沟通”。加航辩称,法院没有管辖权判给非补偿性损害赔偿,进一步的延误是由于其无法控制的天气条件造成的,而且加航已经履行了其APPR要求,向原告每人支付了2400元,作为拒绝登机的补偿。根据法律裁决,航空公司称这是其在此情况下唯一的经济义务。
判决书指出,在原告提起诉讼后,加拿大航空公司向他们报销了部分自付费用,总计约1800元,用于支付他们产生的部分酒店和餐饮费用。然而,法官发现,这笔钱并不能支付他们所有的费用,例如预订飞往新目的地的新航班的额外费用以及他们的收入损失。
在加拿大,获得航空旅行问题赔偿可能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据加拿大运输署称,截至11月初,航空乘客投诉积压量已超过80000件。
加拿大交通监管机构提议在2023年更新规则,包括要求航空公司对航班中断向乘客进行赔偿,除非他们能证明航班中断是由“特殊情况”造成的。然而,航空乘客权利法案仍未更新:一位发言人上个月称,拟议法规的最终草案“没有时间表”。
现行法规于2019年生效,要求航空公司对航班延误或取消(如超额预订)等在其可控范围内的情况向乘客进行赔偿,这为航空公司以造成航班中断的情况超出其可控范围为由拒绝赔偿留下了空间。 在最近的这起案件中,法官判决的重点之一是自动预订系统的失败,导致顾客不得不在电话中或排队等待数小时才能联系到人工服务员。
“如果有人查看被告可以选择的替代旅行方式,提供适当的文件,并检查公司计算机选择的后续旅行计划的可行性,那么大部分此类事故都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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