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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屋主的热泵是否公共财产?法庭裁决物业不服

2024-12-14 生活资讯
公寓屋主的热泵是否公共财产?法庭裁决物业不服

卑诗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近日审理了一桩有关热泵更换的物业管理纠纷,卑诗民事审裁处(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简称CRT)此前裁定列治文的分契物业须向一户屋主支付5,000元更换费用,但物业不服向最高法院提出请愿。

据Richmond News报道,仲裁庭成员宾尼(Amanda Binnie)在10月7日的裁决中指出,屋主斯坦内斯库(Iuliana Stanescu)声称,该物业没有妥善维护该物业供暖系统的中央单元,致使她在短短4年后就须更换自己单元的热泵(heat pump)。

她为此索赔5,000元用于购买移动空调装置,并更换热泵。

然而,该物业表示,他们并不负责更换热泵或空调装置,因为两者都是斯坦内斯库物业的一部分。

该分契物业声称他们已妥善维护了建筑物的地热公共财产系统。

宾尼说,双方同意,由分契物业负责地热系统,该系统由建筑物屋顶的中央单元组成,为分契物业内的每个热泵单元提供一定温度的流体。

但宾尼发现,该物业拒绝承认各单位的热泵属公共财产,并在2019年5月告诉斯坦内斯库,她有责任维护自己的热泵。

法庭认为斯坦内斯库单方面修复热泵的行为是合理,因为物业告诉她这是她的责任。

12月6日,该分契物业在卑诗最高法院提交了一份请愿书,将仲裁庭和斯坦内斯库列为被告,要求搁置仲裁庭的决定并举行新的听证会。

请愿书声称,斯塔内斯库没有证明热泵已磨损,也没有在法庭上适当证明她的疏忽。

物业要求法院以不合理为由推翻该裁决。

请愿书称:「指其为明显不合理的裁决,是因为其推理明显有缺陷,且无法证明其合理性。」

「由于没有证据支持热泵需要更换,或者存在其它情况,例如需要更换热泵的紧急情况,因此随后得出的斯坦内斯库女士合理更换热泵的结论显然是不合理的。」请愿书说。

图:Getty Images 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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