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rce: The Verge
欧盟正式指控Meta违反数字市场法案(DMA),指出其去年推出的“付费或同意”广告模式违反了DMA的第5(2)条款。欧盟委员会在初步裁决中写道,Meta给用户提供的“付费或同意”广告选择模式违反了DMA规定,因为未给用户第三种选项,即使用更少数据进行广告定位但仍免费使用。调查发现Meta强迫用户做出“二选一”选择,要么支付月费以获取无广告版本的Facebook和Instagram,要么同意使用广告支持版本。
欧盟表示,Meta违反规定的地方在于未允许用户选择一个“使用更少个人数据但与‘基于个性化广告’服务等值”的免费版本,也未允许他们“行使自由同意其个人数据组合的权利。欧盟竞争政策负责人Margrethe Vestager写道:“我们的初步看法是,Meta的广告模式未能遵守数字市场法案,并我们希望赋予公民能力,以便能够控制自己的数据并选择较少个性化广告体验。欧盟解释了认为Meta违反的DMA部分:根据DMA的第5(2)条款,门户必须征得用户同意,以在指定的核心平台服务和其他服务之间组合其个人数据,如果用户拒绝此类同意,则应有权访问较少个性化但等效的替代方案。
门户不能将使用服务或某些功能视为用户同意的条件。如果调查明年结束时最终发现Meta违反规定,欧盟可以对其处以最高达其全球总营收的10%的罚款,对于Meta而言,根据其2023年的业绩,这可能高达134亿美元。惩罚如继续违反DMA,可能增加到最高20%。
Meta是DMA于2024年3月正式生效以来第二家受到指控的公司。委员会上周声称,苹果App Store的“引导”政策不足以允许充分竞争。
数字时代的信息权利边界需探讨,如何在数据商业化中保护用户个人隐私,值得进一步思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