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rce: CBC
香港法庭周四判决4人因4年多前抗议活动期间闯入香港特区立法会大楼而犯有暴动罪。2019年7月1日的闯入事件是香港回归中国22周年的庆祝活动之一,也是当时反政府抗议活动中最混乱的事件之一。那天晚上,数百名抗议者涌入立法会,损坏图片并砸毁家具。一些人在议会大厅喷涂标语并在墙上涂鸦,随后再离开现场。随着防暴警察使用催泪瓦斯清场并进入立法会大楼,周边街道局势才得到控制。据法庭此前了解到,立法会最终花费约3600万港元(610万加元)修复了损坏的地方。六名被告,包括演员黄永熙和两名记者黄家豪和马凯聪于2023年对暴动罪辩称无罪。
周四,法官李志豪判定其中四人犯有暴动罪,包括黄永熙。黄家豪和马凯聪被免罪暴动指控,但被定罪非法闯入立法会。李志豪在书面判决中表示,当时有指示要求所有人离开。他说:“我无法理解被告方如何曲解这个词的含义并将记者排除在‘所有人’之外。他补充说,黄家豪认为记者可以留在现场记录事件发展是一个“错误的观点。在审判期间,黄永熙表示他当时在现场是为了给一名记者递送充电器。但法官质疑了他的论点,称他在离开议会大厅前抱过一个抗议者,作为对抗议活动的支持表达。
他进入立法会的目的显而易见,就是要参与这场暴动,”他说。法庭此前曾获悉,被告林锦坤于2019年8月在中国大陆被拘留,并被迫写下悔过书,他当天还被判定犯有另外一项破坏罪。林锦坤表示,后来有些香港警察会见了他,并告诉他,如果他不承认自己的错误,他将无法返回香港。警察否认他们威胁过林锦坤。李志豪在判决中表示,对警方的指控“全部都是谎言。包括活动人士刘嘉鸿、周永康和前学生领袖孙曼雅在内的其他八人也因同一起案件中的暴动指控而被起诉,他们此前已承认罪行。
所有14名被告将有机会陈述辩词并要求降低刑罚,判决将于3月作出。2019年的抗议是因为香港提出一项引渡法案,该法案将允许香港的犯罪嫌疑人被送往中国大陆接受审判。政府撤回了该法案,但抗议者将他们的要求扩大至包括直选市领导人和警方问责。这场社会运动是自1997年香港回归以来对香港政府的最大挑战,并促使中国政府在2020年颁布国家安全法以平息局势。在国安法颁布后,许多香港的主要活动人士被逮捕、沉默或被迫流亡。超过10,200人因与抗议活动有关的各种罪行被逮捕,包括暴动和参与未经授权的集会。
香港法庭判决了4名参与2019年抗议活动闯入立法会的人员,并证实他们犯有暴动罪。这起案件涉及庆祝活动、社会运动以及维权要求,引发人们对香港政治局势和国家安全法的思考。